中新经纬9月27日电 “钾肥之王”盐湖股份27日晚间公告,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违规上调钾肥销售价格,被责令立即改正,且处以160万元罚款。 《行政处罚告知书》指出,2021年1月以来,因部分国际氯化钾价格上涨因素,国内氯化钾价格出现剧烈波动。盐湖股份是最大的国产钾肥生产供应商,年产能超过国产氯化钾总产能的一半,公司氯化钾销售价格对市场有重要的指导和引领作用。经查,盐湖股份销售钾肥产品时,其生产成本未发生显著变化的情况下,大幅度上调销售价格,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的规定。经研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之规定,责令公司立即改正,且处以160万元罚款。 盐湖股份表示,本次行政处罚事项不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公司股票及衍生品种无需申请停牌。目前公司各项业务正常开展,本次行政处罚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影响,未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今年8月4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曾发布消息称,针对化肥市场哄抬炒作、价格快速上涨的问题,近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举报线索,对涉嫌哄抬钾肥等化肥品种价格的生产和经销企业立案调查。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还表示,下一步将继续密切关注化肥价格秩序,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串通涨价等违法行为。 另据国家发改委网站9月23日消息,针对今后一个时期化肥市场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为保障化肥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3部门近日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和有关中央企业采取有力措施,做好今后一段时间国内化肥保供稳价工作。 Wind数据显示,盐湖股份主要从事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产品由单一氯化钾发展到氢氧化钾、碳酸钾、硝酸钾、氢氧化钠、碳酸钠、金属镁、氧化镁、氢氧化镁、碳酸锂、PVC、甲醇、尿素、聚丙烯、焦炭、水泥、编织袋等多种产品,涉及工业、农业、航天航空、建材、医药等领域。 2020年5月20日,因2017年、2018年、2019年三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连续为负值,深交所决定*ST盐湖股票自2020年5月22日起暂停上市。 今年8月10日恢复上市以来,盐湖股份股价呈冲高回落走势,截至9月27日收盘报31.48元/股,盘中下探29.58元/股创恢复上市后最低价。(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