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科技园办事处下辖的西霍屯村党委副书记、村主任霍会民,涉嫌以私搭乱建房屋等方式非法骗取政府资金上千万元,被举报。且该村村民从2010年以来多次向有关部门实名举报均得不到认真查处。 2010年10月,西霍屯村主任霍会民将该村西南20多亩土地名义上是承包给其同学郭青松开发,实际上他本人于2011年月在此处突击建成一座面积达一万余平方米的三层商住楼房。奇怪的是,洛龙区科技园办事处接到村民举报后,认定霍会民系违法建房,本应该无条件依法强行将其拆除,但办事处不但不拆除,反而把面积认定为2582.2平米并进行了罚款处理,每平米罚款2元。然而,更加奇怪的事情在5年后发生了——2016年4月,洛龙区政府在对此房屋的拆迁补偿中,这栋房屋的面积又奇迹般地变回了一万余平方米,且这栋违法楼房的却魔术般变成了“赵仲修(其儿子系洛阳市公安街干部,后边还要提到)、李晓峰、代莉杰、张斌”等5人的住宅,共套取国家拆迁补助款600多万元。“明眼人都知道,这是霍会民使用的障眼法,这些钱实际上进入了霍会民自己的腰包。”举报人称。 2011年2月,霍会民却私自将西霍屯村东两块空地划给村委副主任霍坤鹏用作宅基地。霍坤鹏在这两块空地上违法建房一千多平米。科技园办事处接到群众举报后,不但不强行进行拆除,反而答复村民们说,已经责成霍坤鹏作出承诺,在西霍屯村拆迁时,他本人主动拆除该房屋,而且不得要求任何赔偿。但真实情况却是,当地政府在2016年拆迁时,霍坤鹏不但没有自行拆除该两处房屋,而且这两处房屋的所有人变成了“霍坤朋、王丽丽”,不仅得到了赔偿,而且赔偿得更多——共计200多万元。这些钱实际上由霍会民与霍坤鹏所得。 霍会民骗取国家资金的手段可以说是无所不用其极,他除了上述靠私搭乱建骗取赔偿款外,还虚构村民房屋骗取赔偿款。西霍屯是个小村子,只有不足2000口人,谁和谁家相邻大家都知道,宅基证上也标有四邻。但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霍会民与霍坤鹏仍然利用职务便利,硬是在村民霍大国、刘宗喜两户中间,凭空编造出一户叫“蔡高辉”的住宅,骗取国家补偿款50多万元。村民们称,霍会民像这样编造的的住宅远不止一处,骗取资金在500万元以上。如此明了的事情,如此简单的案件,地方政府竟然发现不了,村民们举报后仍然“难以”查清。 2013年,西霍屯村拆迁后,洛龙区政府按时给村民发放临时安置费,霍会民等人先后将20余户与该村没有任何关系的人员的户口突击迁入,每人每年领取过渡费6240元,7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还可一次性领取8000元老年安置费。比如赵仲修,男,身份证显示为1944年3月出生,系洛阳市宜阳县丰李镇教育组退休干部,住址空挂在西霍屯村1号院13号,他其实和该村没有任何关系,但却骗取过渡费和老年安置费。更加诡异的是,赵仲修的妻子李百叶在西霍屯村拆迁前已经去世,却一直领着过渡费和老年安置费。他们之所以能这样,是因为赵仲修和李百叶之子系洛阳市公安局刑科所所长赵灿杰。霍会民为了利用赵灿杰将自己在宜阳县卫生局退休的二哥霍宗孝、四哥霍宗民的户口,以农村户口迁入该村领取过度安置费。村民们出示的证据有西霍屯村70岁以上老人的安置费公示表、照片等,在这份《西霍屯70岁以上老人登记表中》发现,赵仲修、李百叶夫妇的名字赫然在目。 2017年3月,西霍屯村民霍永立多次实名向洛龙区科技园办事处、洛龙区纪检委、洛阳市纪检委进行举报,均得不到处理,也得不到回复。原来,霍会民和一个叫王青云的人合伙经营了一个叫“洛阳美园置业有些公司”的企业,王青云持股80%,霍会民持股20%,王青云的哥哥王某,系洛阳市纪检委一个室的副主任。霍永立多次举报后,王青云、霍会民为掩人耳目,这才将“洛阳美园置业有限公司”的股东变更为郭永仓、霍宇博。霍永立向记者出示了当地工商机关提供的,洛阳美园置业有限公司投资人王青云、霍会民变更为郭永仓、霍宇博的证据复印件。 当地村民殷切希望河南省洛阳市有关纪检和司法部门尽快对霍会民等人以及其保护伞立案侦查,将其绳之以法,维护国家资金不受损失,平息当地百姓分开情绪,同时也维护法律的尊严。 “霍会民等人骗取国家赔偿款的手段谈不上隐蔽,更谈不上高明,但却能够多年来明火执仗,肆意妄为,其数额巨大,令人瞠目,其手段卑鄙,让人不齿,而他们长期受不但党纪国法的制裁,其主要原因就是由于个别地方官员为其充当保护伞。”举报人称。从2010年开始,西霍屯村民们从没有间断过向上级举报,但要么是无人问津,要么是对霍会民等人的处理轻描淡写。(谭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