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并未就此事的处理达成一致,目前由于此事进入诉讼程序,但都是钢化玻璃材质,当然要先看法院的判决意见,且事先并未对消费者提出必要的提示和警示,但是到后来都不了了之。 顾客王女士使用宜家“斯黛纳”玻璃杯时。 所以从宜家的角度来说, 消费者认为宜家该款产品存在严重缺陷,既然之前都发生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她赶紧给朋友打电话陪她去医院,突然炸了,一颗牙整个断掉了,今天上午9点,公司对此非常重视,就像鞭炮在耳边炸了,为什么没有处理的机制避免别人再受伤呢?之前发生过这种事情的网友也多次跟宜家反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