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晚间,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禾集团”)针对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泰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所提出的19个问题进行回复。 5月8日,泰禾集团发布公告称,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下称深交所)管理部下发的问询函,被指在年度报告审查中发现几大问题,其中涉及偿债风险、年度销售业绩披露、投资性房产公允值、关联交易等问题共计19项。深交所要求泰禾于5月15日前就上述问题作出回应并递交书面材料。 不过,直至5月29日晚间,泰禾集体才予以回复。 对于“即期负债的偿债来源以及是否存在短期偿债风险”的问题,泰禾集团表示,公司年报显示的574.28亿元短期债务,在2019年各月分布较为均匀,无集中兑付的风险。针对项目销售回款,该公司制定了一系列更加具体有效的管理措施,如严控签约质量、对应收款实施精细化管理、制定完善的回款激励及处罚制度等。此外,泰禾集团表示将加深金融机构合作、拓展新的融资资源不断提升和保持稳健的融资能力。 关于“2018年度实际销售额及降负债率的实际进展情况,是否达到销售额目标,以及对差异原因进行分析”的问题,泰禾集团表示,公司董事长黄其森关于2018 年销售目标2000亿元以及2018年降低负债率的说法,系其基于当时公司的土地储备情况、项目储备情况、项目拓展能力、投资进展、管理能力、销售能力、回款进度等做出的判断,属于董事长黄其森对公司发展的目标和愿景,不构成本公司的预测和承诺。公司已及时就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并进行了风险提示。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负债率为86.88%,较2017年12月31日降低0.95个百分点。 针对未达到销售目标一事,泰禾集团表示,公司根据限购政策以及房地产贷款政策情况,在2018年度内适时调整销售方案,2018年销售金额未达到目标。截至目前,公司未以自愿性信息披露形式披露销售金额,公司将根据企业发展情况及管理体系和数据体系建设情况,适时就相关数据开始进行自愿性信息披露。 公告中,泰禾集团分别对另外17个问题进行了逐一回复。 (部分内容来源:新京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