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轻信装修返款骗局 广州一市民被骗70多万 南沙法院判令装修公司返还全部工程款和设计费并支付违约金 新快报讯 记者何生廷 通讯员王君 徐丽民报道 交齐装修合同款一年后便开始返款,每年返还10%,累计返还10年,算下来能节省不少装修费,这样的装修消费模式,你心动吗? 广州的肖女士就签了这样一份装修合同和返款协议,支付了70多万的装修合同款及2万多元的设计费,可是装修公司收了钱却迟迟不动工,肖女士上门催促竟发现该公司已经停业。无奈之下,肖女士便将装修公司告上法庭。 肖女士称,装修公司告诉她,作为公司客户,只需参加公司的样板间设计大赛,同意将最终装修好的房屋作为样板间用于商业展示两个月,签订返款协议,公司便会返还装修款。 因为相信该家装公司是大品牌,实力雄厚,肖女士便与该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和返款协议,约定装修工程款706838元,工程竣工后,装修公司按照最终竣工金额每满12个月返现一次,每次返现10%,返现期为10年。此后,肖女士便按约定支付了设计费和工程款。 按照合同约定,只要支付的金额达到预算工程款的60%就符合开工条件。可是,在付清全部款项之后,装修公司却迟迟不进场开工,肖女士多次催促,却始终没有结果。 此外,在签约后不久,肖女士便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假宣传的情况,加之多次催告进场装修无果,肖女士便找上门去,发现该装修公司竟然已经关门停业。 2017年底,肖女士向该装修公司发出了解除合同的通知函,此后装修公司再未出现,双方也并没有就变更合同协商一致,但肖女士却迟迟没有向法院提起诉讼。直到2019年初,看到有大批业主诉至法院,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违约金,肖女士才到法院起诉。而此时该装修公司早已下落不明,经法院公告传唤,装修公司也未到庭参加诉讼。 最终,南沙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双方解除装修合同与返款协议,判令装修公司返还肖女士全部工程款和设计费,并支付违约金。 南沙法院法官表示,类似“一次付清,装修返款”的营销手段正是利用了消费者想占小便宜的心态,且10年返款期充满变数,更加不可轻信。另外,当自身权益受损时,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维权,一方面可以积极同公司协商,另一方面若无法协商,可及时向所在地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作者:何生廷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