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国资委日前出台《深圳市属国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提出8大行动、29项重点任务、92条措施、4项保障措施和122个具体项目,吹响了市属国资国企全面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冲锋号。 该《行动方案》紧紧围绕“到2022年,市属国有企业总资产力争达到4.5万亿元,打造1-2家世界500强企业,形成6-7家资产规模超1000亿元企业集团”的发展目标,全面对接港澳所需、湾区所向、国资所能,提出了具体举措。 市国资委提出的8大行动分别是:实施空间格局优化行动、实施科创中心建设行动、实施基础设施联通行动、实施现代产业发展行动、实施绿色湾区共筑行动、实施优质生活圈保障行动、实施“一带一路”拓展行动、实施重大战略平台建设行动。 其中,实施空间格局优化行动,提出要按照“深港澳深度合作-深汕莞惠协同发展-珠江口两岸融合互动-全国重点区域辐射布局”的思路,战略拓展粤港澳大湾区“9+2”城市业务布局,提升市属国资国企对湾区的空间优化支撑作用。 实施科创中心建设行动,提出要按照“基础创新-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创新载体建设”全过程创新生态链思路,着力解决基础研发投入和布局、核心技术研发、科技创新链条、高水平科技载体等相关问题,进一步增强科技创新与产业协同能力。 实施基础设施联通行动,提出要按照“海陆空铁+智慧城市”的思路,发挥市属国资国企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的主导地位和作用,进一步提高市属国企参与湾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助力国际航运、航空枢纽建设能力。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全力抓好《行动方案》落实,将国资国企打造成为增强深圳核心引擎功能的重要力量。 来源:深圳特区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