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40岁以内本科生毕业即可落户,多城对人才放
中国宜居网日期:2019-08-14 22:03:51来源:网络整理
[导读]: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并发布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广聚高端人才,广纳青年人才,广留各类人才。据南京日报报道,当日发布的文件显示,南京将调整人才落户政策,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

  1月3日,市委、市政府召开南京市创新名城建设动员大会,并发布2018年市委1号文件《关于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创新名城的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实施创新人才集聚工程,广聚高端人才,广纳青年人才,广留各类人才。

  据南京日报报道,当日发布的文件显示,南京将调整人才落户政策,允许研究生以上学历及40岁以下的本科学历人才,以及持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技术、技能型人才先落户再就业。即凭借高校本科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书,就能先落户南京。

  发布会称,南京将努力打造国际化创新创业人才高地,实施“345”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给予用人单位最高500万元资助。持续推进“创业南京”英才计划。实施青年大学生“宁聚计划”,每年吸纳20万以上大学生在宁就业创业。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分析,就南京人才落户政策来看,允许本科以上毕业生凭毕业证即可落户,直接回避了买房的限购环节,将对购房和租房等都会产生较为积极的影响。此前的2016年9月,南京出台限购令,要求非该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南京购买首套住房需提供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据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不完全统计,包括长沙、苏州、济南等六个城市出台的有类似的人才政策,明确了本科学历人员的落地政策,一定程度上不受住房限购政策影响。

  郑州:本科以上即不受限购约束买首套房

  11月27日,河南省郑州市印发《郑州市青年人才首次购房补贴发放及非郑户籍人才购房实施办法 (暂行)》,(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在郑州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副高级职称 (高级技 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才,在郑州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

  《暂行办法》显示,在郑州市的青年人才首次购房将会享受补贴,具体标准为博士每人10万元,硕士每人5万元,本科毕业生每人2万元。

  此前,郑州非户籍人口限购标准为2016年12月21日发布的《关于在郑州市部分区域实施住房限购的通知》,非郑州户籍家庭,在本市购买住房时,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2年以上(含2年)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

  长沙:专科以上学历购房者首套房不限购

  最早的为湖南省长沙,今年8月23日,长沙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长沙人才新政22条”首批细则干货梳理显示,在长沙工作、具有专科以上学历、技师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才,首套房不受户籍、社保缴存的限制。

  长沙市认定的A类(国际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产业领军人才)、C类(省市级产业领军人才)和D类(高级人才)享有长沙户籍人口购房政策。

  此外,长沙的人才政策提出实施青年人才筑梦工程,未来五年,吸引储备100万名青年人才在长沙就业、创业。实行高效毕业生“零门槛”落户,推行“先落户后就业”,全日制本科及以上高效毕业生凭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即可办理落户手续。

  对新落户并在长沙工作的,有相应的购房补贴。其中,针对博士的补贴为,在两年内方法每年1.5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给予6万元购房补贴。

  学历为硕士的,两年内发放每年1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在长沙工作并首次购房的给予3万元购房补贴。本科生则是给予2年内发放每年0.6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

  此前,长沙暂停对在限购区域内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对在限购区域内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在长沙市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属于省、市、区引进人才和公务工作调动的湖南省外户籍家庭凭有关部门证明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长沙市外湖南省内户籍家庭限购1套新建商品住房。

  苏州昆山:本科即可就业落户、买房

  10月18日,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了《市政府关于印发昆山市人才安居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宣布两种不限购住房人才。

  1、在昆山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才;

  2、在昆山市企业工作,申请购房时在岗在职,具有大专学历,本人专业与所在岗位匹配,且专业符合当年度市人社局发布的《昆山市重点产业紧缺人才需求目录》。

  2016年10月3日,江苏省苏州市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意见》。

  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1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 2 年内在苏州市区(含吴江区)、昆山市、太仓市累计缴纳 1 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暂停对已拥有1套及以上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暂停向拥有3套及以上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济南:本科学历缴纳社保满半年可享本地购房待遇

  今年5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下发关于落实济政办发﹝2017﹞13号文限购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全日制大学本科(含本科)以上学历的购房者,与用人单位签定正式用工合同,且连续缴纳社保满半年以上,可享有济南市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对引进海内外的高层次人才,可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证明,享有本地常住户口居民同等购房政策。

  此前,济南市的限购标准来自于2016年12月26日济南市政府发布《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六条意见。自此,济南开启限购,本地人只限购2套房,外地人限购1套,还得有2年社保证明或缴税证明。

  武汉:放宽落户,低于市场价购房

  10月11日,湖北省武汉市发布《关于加强大学毕业生安居保障的实施意见(试行)》《关于进一步放宽留汉大学毕业生落户试行政策的通知》等文件,住房方面,武汉提出,争取“让更多留汉就业创业的大学毕业生以低于市场价20%买到安居房、以低于市场价20%租到租赁房”,近期启动建设“长江青年城”,打造大学毕业生保障性住房的典范样本。

  户口方面,武汉将进一步放宽落户年龄限制。文件规定,博士、硕士毕业生落户不受年龄限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5周岁放宽至不满40周岁;普通高校专科学历、非普通高校本科学历由年龄不满30周岁,放宽至年龄不满40周岁。

  此前,2017年3月,武汉推出专项政策解决留汉大学生住房难问题,宣布大学生在读期间,可以个人名义缴存公积金;4月,武汉放宽大学生落户条件:毕业3年内的普通高校大学生,凭毕业证即可申请登记为武汉常住户口;毕业超过3年的大学生,只要在武汉有合法稳定住所,与就业单位签订了就业合同、缴纳了社会保险,就可申请落户武汉。

  西安: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限制

  3月1日起西安放宽户籍准入条件,放开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落户限制。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无论是否在就业择业期内,愿意在西安市区就业、创业并定居生活的,可持相应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簿(或集体户口卡)申请落户。

  6月,陕西省西安进一步放宽部分户籍准入条件,将政策优惠力度再“加码”。在原有户籍新政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条件中,本科学历人员(含国民教育同等学历和留学回国人员)落户的年龄限制,由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调整至45周岁(含4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员不设年龄限制。

  西安最新的限购政策源于2016年12月31日,并与今年4月、6月和9月,两三对限购政策“打补丁”。至此,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供在本市连续缴纳两年以上(含2年)的社保或个人所得税证明。暂停向有二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售房,暂停向拥有一套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售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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