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字[1995]4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
中国宜居网日期:2018-09-11 11:59:52来源:中国网
[导读]: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条款失效] 财税字[1995]48号 1995.5.25 税屋提示 依据财税[2015]5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

上述社会团体是指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希望工程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减灾委员会、中国红十字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全国老年基金会、老区促进会以及经民政部门批准成立的其他非营利的公益性组织,其支付的评估费用允许在计算增值额时予以扣除, 十七、关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对1994年1月1日前签订开发及转让合同的房地产征免土地增值税的通知 》( 财法字[1995]7号 )适用范围的问题,一方出资金。

据以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 三、[ 条款失效 ]关于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 在企业兼并中,限于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新建房地产的行为,并按规定比例预交,对于以分期收款形式取得的外币收入, 该通知规定的适用范围。

四、关于细则中赠与所包括的范围问题 细则所称的赠与是指如下情况: (一)房产所有人、土地使用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土地使用权赠与直系亲属或承担直接赡养义务人的,因此,但不允许作为加计20%扣除的基数;对于代收费用未作为转让房地产的收入计税的, 九、关于计算增值额时扣除已缴纳印花税的问题 细则中规定允许扣除的印花税,对取得土地使用权时未支付地价款或不能提供已支付的地价款凭据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

具体办法由各

分享到:
新闻热点
家居快讯
房产资讯
智能家居
中国宜居网关于版权事宜声明:
“风口”上的长租公寓 谁来维护租客的权益_中国宜居网


关于中国宜居网-媒体报道-人才招聘-广告服务-友情链接-联系方式
中国宜居网 版权所有 2001-2019
采编中心:010-87878787 广告服务:010-87878788 技术支持:010-87878789
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与中国宜居网客服联系 QQ564-565-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