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将合同文本传送至市房地产交易核心备案,以上海市为例。 另外。 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注意事项: 1、房屋使用性质; 2、房屋的结构、质量、装饰标准、附属物、配套设施等状况; 3、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期限; 4、买卖双方当事人的姓名、名称、住址; 5、办理房屋权属证书及土地使用证书的期限; 6、房屋的价格和支付方法;房屋的交付时间和交付办法; 7、卖方配偶同意出售的声明; 8、维修基金的处理; 9、违约责任; 10、约定的其他事项,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通过网上操作系统为交易双方当事人提供签订交易合同的服务,如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及过户; 11、房屋的坐落地点、面积、四至范围; ,规范存量房经纪和交易行为,上海市人民政府于2006年出台了相关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存量房(二手房)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可向区(县)房地产交易核心网上房地产申请通过网上操作系统发布房源信息。 保障存量房交易安全,对于房地产权利人不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售或者出租存量房的,根据规定,买卖双方可以直接到房屋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核心网签买卖合同, 因此。 上海的二手房买卖合同从2007年1月1日起必须在网上签订,之前手工签订的“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已不再适用,不同省市都会出台相关的政策,该项服务仅向买卖双方收取合同工本费,双方达销售易的。 并只需要缴纳少量的合同工本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