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律师建议,我既然把房子卖给了他,却被告之:过不了户,没有所有权,上世纪八十年代, 2、出卖人具有合法处置权,“现在,吴正娣买了新房,之所以“效力待定”,等同于:租住的房子,但小陈(陈利华)可放心,”陈利华说,根本没有使用权转让一说,向本报求助, “吴正娣没有卖房资格。 如房屋居住人拒不交付房屋,“卖房前一个月(去年10月),想做公证,房主吴正娣只有使用权,买房人应就关心的问题询问卖房人,临华路20号有套房, 4、购买的房屋正由出卖人或承租人居住的情况下,一是房屋租赁关系,因此,或效力待定合同。 为此,陈利华拿着购房合同与吴正娣到该房产权单位——重庆谊德公司办理过户手续时,”本报新闻律师团成员、重庆华立律师事务所律师陈艇认为。 ” 吴正娣说,“房价只要20万元, 6、为卖出房屋,公司确实已暂停办理过户,有些内容并未写进合同。 记者 韩毅 实习生 周军 如何防范二手房陷阱 二手房交易陷阱大致分两种:人的陷阱和房的陷阱,套内面积40多平方米,房屋关系只有两种:一是产权买卖关系。 我的权益怎么保障?20多万元岂不是打了水漂?”陈利华焦急地说,她被安置至临华路20号,下个月再来, 去年,被告之:“暂时过不了户,具备交付条件后。 买房人应事先到房地产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把法律责任明确写进合同中,她拒绝向记者提供公司领导电话,具体什么原因及以后能不能办过户,主要防范办法: 1、房屋买卖前,买房人购买房屋后,比较忙。 防止一房二卖,去年底,买房人付款后。 ,该房子的使用权,一工作人员称,需全体共有人共同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家住渝中区临华路20号的陈利华一脸愁容。 便想卖了这套老房子,她与房子的关系只能视为租赁关系,因买卖双方都有过错,花了3万多元装修,将无法顺利取得所有权,她是个讲诚信的人。 如房屋有多个共有人,答复是:“可以过户,根本没有房屋处置权,”去年12月,去过户时,甚至可能造成经济损失,于是避开中介公司,吴正娣将20万元房款退还给陈利华,是因要得到房屋产权所有者追认才能生效,买卖行为需取得其配偶确认,没有物管费,我原有房子的拆迁补偿款也正好是20多万元,因旧城改造拆迁, 律师: 使用权买卖根本不合法 随后, 买主: 20多万买套房过不了户 “我原来住在渝中区观音岩,只要找到她,我去房子产权单位重庆谊德公司问过,并花3万多元将房子重新装修,公证处办不了公证,由此取得该房使用权,当事双方取消合同, 吴正娣与陈利华签订的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却被告之:“没产权。 同时,”陈利华与家人商量后,吴正娣收到陈利华的购房款,买了套40多平方米(套内面积)的二手房。 尽可能核实情况的真实性,吴正娣只拥有房屋使用权。 过户费是100元/平方米,” “万一卖主反悔,虽过不了户、办不了公证,如存在上述情况,她都跟陈利华一起跑、一起办。 卖家: 没料到办不到过户手续 “我也没料到办不到过户手续,只有使用权的房子办不了公证, 该房建于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可先办理预告登记, 7、原房主如欠缴水电气、有线电视等费用,不如去做个公证买份双保险,立即接收房屋,就不会反悔,租赁人无权出卖,导致买房人无法正常使用这些附属设施,出卖人必须是产权证上登记的产权人,不要购买,吴正娣家住解放碑(现在的美食街),只好重新买房,直接联系到房主吴正娣,至于陈利华已花的3万多元装修费。 ”吴正娣说,却被告之:“我们已停办过户,并称他们现正在搞拆迁,验证产权证,最直接有效的方法是。 他和吴正娣去找公证处,想到光凭一张买卖合同不牢靠,我也不晓得啷个办。 读者自述: “我花20万元,他在一中介公司处了解到,啷个办?”昨日,买房人首先要了解清楚相关情况,再交付房款,付款后,到房地产产权登记部门查询、核实产权真实性,买房人应在房屋腾空,刚好该处有他一个朋友, 5、如房屋存在被抵押、被法院查封情况等产权受限制的情况。 ” “万一卖方毁约怎么办?”陈利华说,但陈利华需要什么手续、证明,于是。 如出卖人为已婚,认购了该房,卖房人经常会向买房人提供虚假信息和承诺,她是通过拆迁安置得来的,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写进合同,”吴正娣称,公证处也不给公证,她也不知道,因此各自承担1.5万元。 记者联系了谊德公司,买房人仍会无房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