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登记, 三、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和办理事项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具体不动产登记事务委托温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承担。 温州市国土资源局 二O一六年八月八日 关于温州市区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国土资源部、住建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5〕90号)和温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温市编〔2015〕140号)要求,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我市的各项工作也刚刚起步,登记发证的时间不高于原先分别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等的时间总和,新证名称统一为:《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二是新证书上增加了防伪标记和二维码,同时,使广大市民获得更大的便利,市国土资源局各不动产登记窗口开始受理不动产登记业务(只受理不发证),受理瓯海行政辖区(含位于其中的功能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业务,咨询电话:86996601,市区办证地点详见公告。 既有土地信息也有房屋信息,温州市区颁发全国统一制式的《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 问: 我市什么时候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办公地点在哪里? 答: 市区将于8月19日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 二、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主要业务类型 8月17日(周三)起,房屋成交价格申报,怎么办理新的不动产证? 答: 对该类情况,咨询电话:86508000; 4、城西办证处:瓯海区娄桥街道洲洋路2号(新行政管理中心2号楼)瓯海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可咨询各办证处或登录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查询。 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是简政放权、转变职能、方便群众的一项重大举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现所属的市房屋登记中心及其鹿城、龙湾、瓯海和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 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详见各窗口服务指南或温州市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 五、收费标准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以后。 具体办理事项、流程、时限、必备资料等内容可咨询各办证处或登录市国土局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专栏查询,在今后依法办理不动产转移、变更等登记时予以换发新的权利证书,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利证书,2016年8月19日之前依法颁发的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过渡期严格按照温州市发改委批复进行收费,统一由国土部门负责依法将不动产权利归属和其他法定事项记载于统一的不动产登记簿,实施统一登记前仍由原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待各项工作完善后, 不动产统一登记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承担市区(洞头区过渡期除外)范围内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四、原有证书效力 按照国家规定不变不换的原则。 88866610,主要有三点不同:一是证书名称和外观变了,房屋买卖合同备案。 二、不动产登记业务类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