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前国家税务总局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广东省政府大力推动供给侧改革的形势下,深圳于1月26日发布《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根据《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限意见的通知》的要求,一直备受各方关注,《公告》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今年起深圳房产税(从价计征)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由原来一年申报四次和一年申报两次调整为一年申报一次, 据介绍,记者从深圳市地税局获悉,日前, 2018 房产税最新消息 :2月起深圳房产税1年申报1次 (原标题:深圳下月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期均调成1年申报1次) 重要调整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作为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效期5年, 南方财富网微信号: 南方财富网 共2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