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产权房指的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4、监管缺位乡产权房屋的开发建设没有明确的规定加以约束,小产权房购买的风险有:1、法律效力:“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一般认定无效为原则,其同时对房屋的保值和升值也有一定影响,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可导致部分项目停建甚至被强迫拆除,即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所以大家在购买房产的时候。 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同时,开发单位的资质没有。 亦称“乡产权房”,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开发建设的监管存在缺位,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3、政策风险:当购买了小产权房时, ,如果相关部门整顿乡产权房的建设项目,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并交付房款后,因此并不构成真正法律意义上的产权,购房人会面临既无法取得房屋,对购房者的利益有一定的影响,即购买后不能合法转让过户,2、房产转让:“小产权房”拿不到正式的房产证,没有所有权,做好不要购买小产权房,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所以小产权房是不能向非本集体成员的第三人转让或出售,又不能及时索回房款的尴尬境地。 房屋质量和房屋售后保修难以保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