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7月2日电 2日,深交所向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赫美)下发关注函,针对公司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况,要求公司说明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指出,公司股票5月来多次涨停,7次达到深交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深交所对公司近期股票交易持续异常波动的情况表示关注,请公司认真核实并回复以下问题: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9号――上市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格式》的规定,关注、核实相关事项,确认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基本面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向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书面函询,说明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是否计划对公司进行股权转让、资产重组以及其他对公司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要求其书面回复。 根据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相关规定,详细说明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 核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是否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是否存在涉嫌内幕交易的情形。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5月首个交易日(5月6日),*ST赫美即涨停。此后,公司股价又多次涨停。近两个月来,*ST赫美股价累计上涨96.09%。今日(2日),*ST赫美跌1.13%,报3.51元/股,目前总市值19亿元。此前三日,*ST赫美收获三连板。 另一方面,5月以来,*ST赫美多次发布股票异常波动公告。在1日晚间的公告中,*ST赫美表示,经核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控股股东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本公司股票。 此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其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Wind数据显示,*ST赫美定位于“国际品牌运营的服务商”,集中发力高端消费领域,从品牌培育、门店运营、渠道拓展、形象维护、销售服务和配套售后等方面,为国际高端品牌提供多元运营服务。 财报显示,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67亿元,同比降45.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04亿元,同比增73.17%。2021年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04亿元,同比增32.84%;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42.30万元,同比增7.04%。(中新经纬AP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