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月1日起,青岛已正式实施,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下发后,缴存公积金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力保障。但在中南世纪城五期青樾购房的杨先生却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称,由于置业顾问的不专业,使杨先生的网签资料无法通过公积金中心的审核,不能使用妻子的公积金进行组合贷款,后又被开发商建议改成全部商业贷款。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买卖双方将携带撤销网签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网签撤销,待撤销完后,重新签约夫妻双方姓名的网签合同。 公积金综合贷“被商贷” “前些日子中南世纪城五期中南青樾刚开盘,我就去交了首付。购房前,我和销售人员再三强调,虽然房主是我,但需要用妻子的公积金办理组合贷款。”杨先生表示,当时置业顾问称这是符合政策规定的。 但当杨先生携妻子于6月14日前往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业务时,却被工作人员拒绝了贷款申请。杨先生说:“工作人员告诉我,预售合同上必须是我妻子的名字或者我们夫妻二人的名字才可以使用她的公积金账户进行贷款。” 遭到拒绝后,杨先生便马上找到置业顾问询问原因,“置业顾问表示以前这么办理都能通过,但如今政策变了,由于网签后无法变更姓名,所以要我们改成全部商业贷款。” 杨先生表示,他后来咨询过公积金管理中心,得到的回复是政策一直没有改变。“另外,我咨询了相关部门,得知网签后是可以撤销后重新签约的,只是需要开发商带着材料和公章去更改,程序比较繁琐,所以销售人员干脆欺骗我说‘无法更改’。” 杨先生认为,无法使用公积金贷款是由于销售人员的不专业以及马虎大意,“我们夫妻二人希望开发商能够端正态度,毕竟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并非我们购房者的原因。” 官方解答:相关公积金贷款政策从未改变 对于此事,信网联系到了该小区的开发商青岛中南世纪城房地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表示,对具体的事项并不清楚,建议购房人与置业顾问协商。“网签过后信息是不能更改的,至于能否撤销网签合同我们不清楚。” 青岛公积金方面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必须具有购房合同或协议及相关证明材料,该工作人员称:“公积金借款申请人必须是房屋产权人,相关的公积金贷款条例一直没有变更过,如果购房合同上没有借款申请人的名字,那公积金中心是无法批准该申请人的公积金贷款申请的。” 买卖双方将重新签订网签合同 另一方面,信网了解到,房屋网签后是可以撤销的,撤销网签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同意后才能进行,如果协商不成功,想撤销的一方只能通过法院起诉来解除网签。解除网签需要当事人携带《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当事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委托办理的需提供授权委托书等材料,通过服务窗口签约并填写《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注销申请表》,待工作人员核对注销材料后,在网签系统中注销该合同的网上信息才算完成。青岛不动产登记中心的工作人员说:“撤销网签合同的流程比较繁琐,当事人最好在网签时注意核对填写的信息是否准确。” 对此,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表示,买卖双方将携带撤销网签的资料,到相关部门办理网签撤销,待撤销完毕后重新签约夫妻双方姓名的网签合同。 来源: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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