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遭遇“霸王条款”怎么办? 长沙晚报讯(全媒体记者 孙占锋 周辉霞)“拿一份打印好的合同也不解释,就催着让我们签字,这不摆明了是‘霸王条款’吗?”“已经开始还房贷了,开发商还没给购房合同,我担心他们会不会‘一房二卖’?”“中介公司偷偷摸摸地让我签两个合同,到底有什么‘猫腻’?”长沙晚报“3·15”特别策划系列活动启动以来,线上线下维权渠道接到不少市民关于购房合同方面的投诉。 作为市民消费的大宗商品,房产交易务必规范每一个环节,否则买卖双方非常容易产生纠纷。业内人士建议,购房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本文件,除了价格、面积、付款方式等主要条款外,其他细节也应仔细阅读。不论是新房还是二手房,交易双方都可对合同条款提出异议并协商处理,并以书面形式的补充协议呈现。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明律师表示,经双方签字的补充协议就是合同的正式组成部分,消费者千万不要忽视。 昨日,“消费升级 信用担当”长沙晚报“3·15”特别策划系列活动启动线上线下投诉报料通道后,许多消费者通过投诉热线向本报记者反映自己遭遇的侵权行为。其中有多名消费者反映租用共享自行车、电动车后,遭遇押金不能退的问题;有的消费者反映安装宽带遇到强行收取初装费的情况……对于消费者反映的消费问题,本报记者将跟进调查。
您遭遇的消费糟心事,欢迎继续告诉我们。长沙晚报线上线下投诉报料通道欢迎继续报料。线下通道包括:拨打长沙晚报新闻热线96333;拨打长沙晚报各行业联线记者的电话,金融保险基金理财行业:曹记者(13308403773)、陈记者(13973123464)、刘记者(18570616960),商超消费行业:刘记者(13873171215)、周记者(18673168870), 房产家居物业行业:孙记者(13107214556)。线上可扫描二维码进入页面,按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微信用户关注“长沙晚报”官方微信(cswbweixin)、“住长沙”官方微信,回复关键词“315”。 相关报道见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