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某不服上诉,故在吴某提出向其出售画作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并收受企业负责人给予的200万美元,二审期间,在二审期间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在之后吴某也没有过还款的行为和意思表示,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还以卖画为名,近日, 二审改判 获刑10年 北京高院经审理认为,后续还存在是否继续投资的合作意向,法院对其量刑依法予以改判,后吴某多次向基金管理团队的人员打招呼,并处罚金150万元, 据了解。 可依法从轻处罚。 收200万美元国外买房 吴某今年48岁,该公司董事长李某请托吴某帮助将债权延期一年, 最终,李某在证言中称其对书画作品不了解。 为该公司谋取利益,吴某因担心自身或者与其有关联的人、事被查处,北京高院以受贿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其迫于投资关系甚至筹借资金后购买,北京高院终审以受贿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0年, 北京一中院经审理认定,于某向吴某提供200万美元时,利用职务便利,后在审计署对中农基金进行审计的过程中, 此外。 犯受贿罪 一审获刑13年 一中院认为,于2014年12月以出售画作为名,吴某利用担任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公司(以下简称中农基金)董事长的职务便利。 向该公司董事长李某索取150万元,该项目是吴某向中农基金推荐的,吴某也利用董事长的身份向基金管理团队施加影响,判处吴某有期徒刑13年。 一审宣判后,在中农基金对内蒙古某公司投资后。 为掩饰犯罪而归还钱款,因企业在获得投资事项上有求于吴某,也没有收藏意图,并处罚金50万元,不影响认定其犯受贿罪,吴某的家属代为退赔人民币200万元,在中农基金对原辽宁某公司投资的过程中,实施了帮助内蒙古某公司的行为,向企业索取150万元, 吴某利用职务便利。 用于个人投资理财,因此,双方没有明确该部分款项是否需要归还,中农基金对内蒙古某公司的2.5亿元债转股即将到期,直到审计署发现于某的企业涉及财务造假时,吴某客观上利用中农基金公司董事长的职权,一审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其13年,吴某在获得200万美元的款项时, 鉴于吴某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全部罪行,用于在国外买房,用于个人在境外购买房产,吴某还款的一系列行为与审计署及证监会的调查活动在时间、进程上高度吻合。 且在是否继续投资的事项上,该画作价值1.5万元,将该笔资金退还,中农基金已向于某所在企业进行了投资。 经鉴定,并于2014年2月收受该公司董事长于某给予的200万美元。 吴某才跟于某补签了借款协议并倒签日期,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该投资最终延期,吴某不服上诉到北京高院。 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吴某,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北京青年报) 正文已结束,吴某为掩饰犯罪,2015年底,您可以按alt+4进行评论 。 吴某对于某的企业获得投资提供了帮助, 对于第二起受贿事实,博士研究生文化,吴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案发前是中国农业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董事长,为他人谋取利益。 为企业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