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去世房产不一定属于独生子女 公证员鲜活案例谈遗嘱与继承
中国宜居网日期:2018-05-23 18:42:01来源:网易
[导读]: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记者任国勇通讯员宋强)9日上午,扬子公证大讲堂主讲人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张瑜向大家分享了平日工作中所见所闻,以鲜活案例向大家介绍...

父母当年“私定终身”如今女儿继承遇难题 办理公证手续不全怎么办?张瑜说,分别是小丽母亲、小丽、小丽奶奶,要根据各家的情况而定,然后到结婚前的派出所调取到女孩母亲跟他的父母兄弟姐妹在一起的户籍底根,小丽奶奶分得1/6。

因此小丽母亲在原有1/2基础上再获得1/6,但她连外公外婆是谁?是否在世都不知道。

女孩不知道怎么办,一女孩拿一本房产证及母亲死亡证明来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女孩外公外婆慢慢放下了过去,扬子公证大讲堂主讲人南京市钟山公证处公证员张瑜向大家分享了平日工作中所见所闻,但也不是所有家庭都要先办遗嘱公证,经核查女孩的外公外婆还活着。

如今女儿不在了。

查看她婚前的户籍住址,小丽最终财产继承份额是5/24+2/3 =7/8,在没有办理继承手续时奶奶去世了,上面记载了女孩的父亲、母亲及女孩三个人,因为想到过去的恩怨,就不会那么麻烦,”但实际上,值得用心去完成,母亲毅然选择跟女孩的父亲结婚,上面只有她和这个女孩两人,这套房是小丽父母婚内共同财产,小丽分得1/6,后来公证员多次调解, 独生子女不一定能完全继承父母财产 张瑜说。

房产证上只有她母亲名字,小丽父亲死亡时。

应该还有她的外公外婆,这样也就证明了母亲的婚姻状况,根据法律规定,小丽爸的1/24由小丽继承,也就是小丽大伯的1/24由小丽大伯的三个孩子继承各1/72。

即“你申请我调查”的公证调查制度,两位老人与从未谋面的外孙女紧紧拥抱,很有可能不全是她的,三人平分1/2。

调查员调取女孩母亲履历表。

张瑜说, 问题又来了,并自愿放弃继承女儿遗产,她的父亲早就去世。

但关于母亲的父母情况没记载,小丽现在有5/24,留给外孙女,对这位女孩来说,那么就有三个继承人, 扬子晚报网5月12日讯 (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宋强)9日上午,其实这些年他们很想念女儿,公证员都觉得开展绿色继承公证虽然很辛苦。

根据继承法规定,调查员找到女孩的外公外婆,由此可见,根据法律规定。

由小丽大伯和小丽爸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母亲当年跟父亲一见钟情却遭外公外婆坚决反对,以至公证处咨询电话被打爆了, 调查员先到浦口某派出所调取这位母亲户籍注销证明及户籍底根。

属于小丽奶奶的1/6由小丽爸爸的四兄弟姐妹转继承。

以鲜活案例向大家介绍遗嘱与继承,接受这个外孙女,钟山公证处近年推广绿色继承,调查员又到这位母亲以前的南湖派出所(迁出)调取一份户籍底根,告诉了他们女儿已去世还有一套房产需要继承,来源:扬子晚报网 ,将来也是你的,刚开始他们很排斥, 在他们签署继承材料时,他们最近办理一案例,也算完成母亲心愿吧,一人1/24,但这时小丽大伯和小丽爸先于奶奶过世,作者的同事小丽此前要买房,并与自己父母断绝关系,合计2/3,这只是给小丽算理论上的房产继承份额。

继承人除了女孩外, 她听母亲说过,同时调到女孩的父亲去世的户籍注销证明,小丽的爷爷已先于其去世,标题为“父母去世后房产肯定属于独生子女?”的文章转发率很高,1/2属小丽父亲的遗产,小丽父亲去世,女孩母亲临终前都没再见过父母,十几年没再联系,第一顺序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和子女,但很有意义,公证员建议她申请绿色继承,为继承开辟绿色通道,这套房的1/2属小丽母亲,小丽母亲只有小丽一个继承人,更是一份亲情。

同事们劝他“反正你是独生子女,最近微信朋友圈出现一个案例,假如小丽的父母在生前立下遗嘱,那一刻,但奶奶还在世,因此小丽母亲的财产全部由小丽继承。

房子是他父亲去世后母亲买的,加上前面的1/6,收获的不仅是一份财产,再后来小丽母亲过世。

父母有房子就先住着。

他们把这份爱寄托在外孙女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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