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国家新型城镇化迈向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一年。6月2日,记者从省发展改革委了解到,为了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进新型城镇化年度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省今年将结合实际重点实施6项具体工作,以促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推动辽宁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这6项具体工作包括:精准施策推动新型城镇居民就业,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活动,强化岗位开发、劳务协作、就业服务等措施,有序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完善社会保险体系,落实失业保险金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调整机制,建立工伤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加快建立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拓展社会保障卡服务功能。推进教育均衡化发展,适应新型城镇化需要,积极做好教育资源规划和配置工作。推进县域经济发展,统筹考虑产业基础、资源禀赋、区位优势、环境容量等实际条件,推动建设一批重点工业项目。加强棚户区和危房改造,重点改造老城区内脏乱差棚户区和国有工矿区、林区、垦区棚户区,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加强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百姓幸福指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