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商铺5年多了商场却迟迟没开业 市民购买泉城旺角商铺遇麻烦,至今办不了不动产权证
泉城旺角建成5年多一直没有开业。记者程凌润摄
商场入口处设置了金属围挡。
商铺大门紧闭。 号称“泉城路小香港”的泉城旺角,位于泉城路商圈黄金地段,如今已经建成5年多却迟迟没有开业。这愁坏了购买泉城旺角商铺的市民,他们盼着早日办理不动产权证,盼着商场早日开业。 据购买商铺的市民介绍,他们在购买商铺时不仅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还签订了《委托经营托管协议》,托管期为三年,该行为已经违反了商品房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今年7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对泉城旺角的开发商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冲着泉城路商圈购买 “2012年9月,我在泉城路上逛街的时候,就有泉城旺角的销售人员向我推荐商铺。”12月8日下午,济南市民陆飞(化名)讲述了他购买泉城旺角商铺的经历,他说泉城旺角的售楼处最初设在泉城路上,销售人员描述了购买此处商铺的美好前景。 “我主要就是冲着泉城路商圈购买了这里的商铺。”陆飞介绍,泉城旺角的销售人员宣称商场北侧规划了一条道路,一旦道路打通的话就可以保证商场的客流量,从而获得比较高的租金收益。 “2012年的时候,我儿子刚初中毕业,没考上高中。”据陆飞介绍,当时他购买泉城旺角的商铺,也是想利用手头的闲钱给儿子谋一个出路,可以在泉城旺角做点小生意。 享优惠就得托管三年 在与家人商议以后,陆飞下定决心购买泉城旺角的商铺,交纳了25万元定金。“商铺建筑面积是35平方米,算上公摊的话就不到20平方米,总房款在95万以上。”2012年7月,陆飞再次交纳了70多万元,并与开发商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济南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委托经营管理协议》。 陆飞介绍,之所以选择委托经营的方式,是因为这种方式可以享受相关的优惠措施,委托经营期间的租金可以抵作房款,而且集中托管也方便商场管理,从而带来更好的收益。 “委托经营期限为3年,即2013年4月30日至2016年4月29日。”生活日报记者注意到,《委托经营管理协议》上约定,陆飞等购房者将商铺在委托期限内所有的收益权和转租他人的权利及其他经营权利转移给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 该协议规定,委托经营期限届满以后,双方不再续约的话,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按届满时的商铺现状返还给购房者;而继续委托经营商铺的话,届时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根据市场实际租金返给陆飞。 托管到期至今没开业 “托管期间一直没有开业。”陆飞介绍,泉城旺角直到托管期最后一天也没有开业。托管期到期以后,陆飞等人还被要求继续托管三年。 陆飞等人没有选择继续托管。“业主们想一起来经营,大家伙儿一起促进商场开业。”陆飞说,在与开发商沟通的过程中,他的提议并没有被采纳。 其间,陆飞注意到自己所购买的商铺在办理完网签以后一直没有办理不动产权证。“商铺建成好几年了,不动产权证到现在还没有办下来。”陆飞说,他盼着早日办理商铺的不动产权证,并要求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支付托管到期以后的房租收益。 “我买商铺的时候是什么样,现在还是什么样。”12月8日下午,再次来到泉城旺角现场时,陆飞感慨道,他没想到在泉城路商圈黄金位置购买的商铺不能开业,他们将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值得注意的是,陆飞查询商品房销售的法律法规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在一定期限内承租或者代为出租买受人所购该企业商品房”的方式销售商品房是一种违规行为。于是,陆飞向济南市城乡建设委进行了举报。 今年7月23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官方网站发布了关于对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违规销售行为处理意见的通报,给予济南市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全市通报批评,违规行为计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并移交济南市城管执法部门,进行依法处罚。 相关链接 泉城旺角屡陷纠纷 一位购买泉城旺角商铺的业主介绍,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最近几年陷入了多起合同纠纷及诉讼,还被贴过封条,而不少购买商铺的业主则正在通过仲裁等方式维权。 12月8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了解到,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在最近几年的确有合同纠纷及诉讼的记录。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不仅与济南建工总承包集团有限公司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还与上海中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甚至该公司还陷入了与内部员工的劳动合同纠纷。 据济南当地媒体报道,济南中院于2016年9月17日的公布了一批“老赖”黑名单,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等12家公司“榜上有名”。 现场探访 入口处设置围挡位置较偏影响招商 12月8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来到泉城旺角进行实地探访,发现该处大型商场各入口处设置了金属围挡,沿街商铺玻璃门上的锁也已经锈迹斑斑,商铺里面也是空荡荡的,而部分商铺门口则有很多垃圾。 随后,生活日报记者尝试登高观察泉城旺角里面的场景,发现金属围挡上满是灰尘,里面也是空荡荡的。 在泉城旺角北门附近有一间办公室,里面有一名负责看护商铺的工作人员,他说他对有关问题并不知情,购买商铺的业主所反映的问题要联系开发商来处理。 12月8日下午,生活日报记者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得知,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2月1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其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外国法人独资)。 根据商铺业主提供的手机号码,生活日报记者尝试联系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经理,但是对方没有接听电话。不过,一位曾经负责泉城旺角商铺问题的张经理对业主们所反映的问题作出了回应。 “原来这个位置规划有一条路,但是没有通,从而导致泉城旺角的地址环境不好。”对于泉城旺角建成多年迟迟没有开业的问题,张经理称与其地址位置较偏有关系,而这也导致开发商招商没有进展。 张经理称,泉城旺角仅销售出10%的商铺,济南泉城新天地置业有限公司打算将已经销售的商铺进行回购,其间还与业主进行过多次协商,而目前相关负责人也在积极筹措资金来解决问题。 来源:生活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