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进一步落实降费减负的工作,市发改委对我市四个收费清单中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进行了第九次动态调整,降低了3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了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 我市降低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包括: 车库、车位、储藏室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由每件550元降为80元; 因私普通护照收费标准由160元/本降为120元/本, 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由80元/张降为60元/张; 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等。 商业文件、民事类文件、认证代办(限于国家机关)认证费、人事合同仲裁费等收费标准已降为零。 减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有: 对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更正登记的、申请办理耕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登记的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对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不动产登记费, 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 市发改委对未按国家和省规定时间取消、降低、减免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等价格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将及时转交市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查处。 来源:三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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